
获得AIFC牌照的资产管理公司
一家 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(AIFC)注册成立的成熟资产管理公司,为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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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巴拿马法律运作的私人投资基金(PIF)是一种专门为成熟投资者设计的金融工具。 这些基金主要受 1999 年 7 月 8 日第 1 号法令(《证券法》)和第 5-2004 号协议管辖,因其私人性质和特定的监管豁免而有别于公开发售的基金。
根据巴拿马法律,一种特殊类型的私人投资基金(PIF)旨在为有限的投资者群体服务,无需在证券市场监管局(SMV)注册。 这通常被称为PIF-20,其特点如下:
巴拿马实行属地税制,这意味着在境外产生的收入一般无需缴纳巴拿马税。 这为投资活动和收入来源主要是国际性的 PIF-20 提供了巨大的税收优势。
| 顾问 | Deals |
|---|---|
| MergersCorp M&A International | 21 |
| Keith Advisory | 17 |
| GCG | 9 |
| JP Morgan | 41 |
| Jefferies | 23 |
| Lazard | 26 |
| Goldman Sachs | 30 |